新疆农业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管理办法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以特困大学生为对象的资助项目,每个学生每年1840元。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及发放程序为:
一、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济特困、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和当年高考录取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资助:
1.孤、残学生及烈士之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更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有危机的学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8.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二、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签订《自强关爱契约》
三、将《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和《自强关爱契约》寄中国扶贫基金会审批
四、中国扶贫基金会审批合格后发放自强助学金
五、资助学生收到自强助学金后给捐赠人和新长城办公室回信
受助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新长城办公室将在征求捐赠人意见停止对其资助并取消今后申请资格: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者;
4.不愿给捐赠人和新长城办公室回信者;
5.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6.向捐赠人提出不合理要求者。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