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路坦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10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我校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24-2025学年度新疆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91日起至2025831日止。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新疆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和教育厅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 式,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时效。

为保障师生员工、法人、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我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本年度,新疆农业大学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入推进校信息公开,有力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

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不断完善网站建设,入驻网站71个,其中二级单位网站61个,其他类型的网站各10个,实现分散站点集中管理、系统安全统一监控、用户权限一体化授权。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上线涵盖资产服务、教学服务、信息化服务等120项面向师生的办事服务清单,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也为师生办理日常事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本学年,学校新闻网发稿886篇,编辑出版《新疆农业大学报》10期,官方微博发送博文194篇,多次登上微博同城热搜榜,阅读量达420余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235篇,图文总阅读量210万余次,平均单篇阅读量9000以上,全年转发量7万次,关注人数达15.7万人;抖音作品累计共75篇,浏览量超300万,点赞量超4.3万,评论量超1.5千条,转发量超1.3千次

(二)公开方式和途径

1.新疆农业大学主页、新疆农业大学新闻网、新疆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网、新疆农业大学信息门户网站、新疆农业大学官方微博、新疆农业大学官方微信、新疆农业大学官方抖音新疆农业大学学习强国号等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2.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各类座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印发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制学校年鉴、校报、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通过微博、微信、抖音、学习强国号等新媒体向师生员工发布学校最新消息。

(三)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是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的需要,也是推进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更是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等10类。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信息情况

1学校在校园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有专门模块,学校概况(包括校史沿革、历任领导、现任领导、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机构设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招生就业合作交流、校友总会方面的基本情况,并不定期进行信息数据的更新。

2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过程透明公开,发布之前均通过协调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面向相关学院、部门进行意见征询,并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通过智慧OA平台、校园网、纸质制度汇编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3根据校党委班子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基本信息,通过学校官网现任领导专栏公布校党委班子简介。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对校党委常委、校领导工作分工及联系点进行调整,以正式文件印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在学校智慧OA平台上予以公开。

42024-2025,学校严格遵守章程修订程序,修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5项,对适合公开的制度,在学校智慧OA平台上予以公开。对不适宜公开的制度,印发文件至相关单位,并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和教代会工作报告均按规定进行公布。学校于20241225日召开了新疆农业大学第十三届二次教代会暨第二十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上由全体代表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以及财务预、决算报告、学校章程,并经全体代表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会后由各基层党委通过教职工大会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校教职工

6党委常委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紧贴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分工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到位。印发《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委常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学校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7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校信息公开网页上进行公开发布

2.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本科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高考平台、《招生与考试》刊物进行公布公开。同时,学校还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新疆农业大学新农大小薇微信公众平台等对招生相关信息进行线上公开;线下通过实地招生宣传、印发招生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是及时公布考生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考生可通过登录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新疆招生网、新疆天山网、新疆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凭准考证号+密钥查询普通高考考试成绩,或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定制查询、点播查询、拨打12580转人工台即可定制成绩业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分数等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公众号、《招生与考试》刊物、以及学校官网、新疆农业大学”“新农大小薇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开,考生可通过招生宣传册等查询。

三是招生咨询等相关情况线上在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线下在招生简章内容中公开。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处理结果等通过学生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目前,我校现有普通本专科生27402人,其中本科生27402人,专科生0人。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有关硕士、博士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新疆农业大学202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及各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并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明确硕、博士招考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导师、报考学院联系电话及招生政策、复试及调剂办法、投诉复议举报途径等内容。

二是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后,学校第一时间公开成绩复核办法,考生对于有疑问的科目可以向研究生院进行申请复核。根据国家分数线制定并公示《2025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研究生院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示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进行公开,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公开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且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

三是公示公开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明确说明投诉、复议、举报途径及联系方式。

四是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及调剂期间,均组织专业教师进行线上线下咨询活动,对于较为集中的问题,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统一回复,确保有问必答,解除考生疑惑。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财务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梳理和优化现行规章制度,做到财务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严堵资金管理漏洞,制定发布了《新疆农业大学校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是主动做好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财政关于批复预决算10日内,在校园信息门户公开的通知,我校已按时将2024年决算及2025年预算通过高校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开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公开预决算数据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对表格内容进行说明,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分析收入支出等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信息公示制度。我校收费项目参照《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书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区联合办学学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区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执行。学校财务处通过网站及收费办公室醒目位置张贴教育收费项目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计量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及举报信箱。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有关政策。设立专门的收费投诉电话。在新生入学须知上注明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代收代支内容,增加收费透明度,杜绝乱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积极宣传财务工作流程及财经咨讯信息。在财务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财务报销工作流程,转发个税汇算清缴等财税咨讯,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信息公开时效,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

2)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现行《新疆农业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新疆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新疆农业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修订)》、《新疆农业大学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新疆农业大学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及关于资产采购、公房出租、周转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均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进行公开发布。

二是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上发布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采购项目开标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网上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最后,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合同公告。

    三是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受捐赠资产与资金明细情况,于每年年底在校友会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受捐赠资产与资金使用情况,则由具体使用单位(部门)在单位(部门)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公示。20249月至20259月,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共收到资金捐赠4笔,总金额8.9162万元。

4.人事师资信息

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有关精神,截止目前,校级领导均未有到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校级领导担任社会兼职需经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规定向教职工公布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处级干部兼职工作,制定《新疆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党发〔202364号),按照严格管理、实事求是,分类管理、有利工作、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支持处级领导干部兼任与其工作或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职务。校党委通过集体研究,严格审批把关处级干部兼职情况,通过下发通知形式向涉及干部本人及单位公开。

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根据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规定,修订《新疆农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试行)》、《新疆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试行)》并严格遵照执行。

学年,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信息均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要求,于出国手续报送上级单位审批前,在校内智慧OA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进一步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优化岗位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202410月开展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对大学本部、附属中学和实习林场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对今后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和日常招聘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中层干部任免方面。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公示办法>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2125号)要求,组织部通过下发红头文件、在相关单位张贴公示、通过校内OA办公平台公布等形式将校内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任免事宜向全校教职工公开

招聘方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法》(新人社发〔2013〕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人社部、人社厅下发的各类文件要求,通过自治区人社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学校官网、微信平台、国内专业招聘网站等平台将2024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告予以发布,招聘工作的每一环节均发布公告公示,其中招聘公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同步发布。

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20219月学校因相关部门人员调整重新组建了《新疆农业大学人民调解工作和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并制定了《新疆农业大学人民调解工作和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职责》,无劳动争议相关事项需调解。

5.教学质量信息

1)教学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我校定期统计各类学生数量、教师数量及结构,并在学校官网学校概况板块进行公开发布。专业情况在学校官网人才培养板块进行公开,涉及本科专业、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成果、教学示范中心、奖助学金等内容。专业设置、新增专业、停招专业、撤销专业名单均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申报、备案,并在学校智慧OA平台和教务处网站公示。我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开设了70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现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46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

二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各类别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内容体现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每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教务处网站发布,并按要求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校内外均可网上查阅。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开课1823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开课1283门;主修课程2025门(占比65.2%),重修课程865门(占比27.8%),素质教育选修课212门(占比6.8%),微专业课程4门(占比0.2%)。2024-2025学年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97.6%,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8.5%

三是将学生课程实践实习、毕业实习(设计)、社会实践相关安全管理及基地管理办法文件,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和结项情况、校内组织学科竞赛通知在学校智慧OA平台或教务处网站公布。

四是在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天山英才教学名师培养项目推荐,教学成果奖评审、授课竞赛、教研项目、一流课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评审等有关教学和校验活动中,推荐、申报、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在校内智慧OA平台和相关工作群中主动及时公开,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五是一年来共计开设艺术类素质教育选修课15门,其中线下课程31门次,选课人数3314人次,线上课程5门,选课人数6373人次及时总结2024-2025年度大学艺术教育发展工作,撰写《新疆农业大学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并在我校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在校园网人才培养栏目下(链接到教务处网站)设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加强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

2)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生方面。编制《新疆农业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内容涵盖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毕业生对学校的评价、用人单位评价分析等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要求,各高校未经省级就业工作部门同意,不得向其他部门、机构等提供本校就业数据。

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方面。制定《新疆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规定学校、学院、毕业生共同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毕业生资格认定流程与派遣等就业手续办理程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结构分布、不同层级与专业的研究生就业率、就业去向方面等实际,撰写了我校研究生就业质量报告,并根据文件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情况

1)本科生管理服务

一是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新疆农业大学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管理规定》,编入《学生手册》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开。

二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制定《新疆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新疆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新疆农业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竞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新疆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新疆农业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新疆农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11项相关办法,以学校印发文件、网络办公平台、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期间班级宣传等方式公开,供全体师生查阅。

三是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疆农业大学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新农大办发〔202413号),通过学校印发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并作为主题班会、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四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学校依法行使管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在《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新农大办发〔202413号)中对学生申诉的内容、途径、流程等进行详细说明,并通过印发文件、班级宣讲等方式进行公开。

2)研究生管理服务

一是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新农大发〔202411号),文件包含了研究生入学、注册和请假、考核与成绩记载、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广大研究生合法权益。此文件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且作为每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必学的一项规章制度。二是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的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五部委发文《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院制定《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新农大发〔202105号)《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新农大发〔202521号),并在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坚决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研究生正当权益

7.学风建设信息

一是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新疆农业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机构信息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开。教师评学、督导评学信息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开。二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优势学科发展,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新疆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印发形式面向全校公开信息。三是规范学术行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制定《新疆农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以印发形式面向全校公开信息2023年发布《新疆农业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在学校之智慧OA办公系统公开发布。

8.学科、学位信息

一是学校官方主页设置有学科建设板块,对外公开学校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基本情况。二是学校发展规划处主页设有重点学科板块,对外公布各重点学科详细情况。三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及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新农大学位发〔202111号),并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2014号),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和《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及论证工作。学位点授权点建设现状、研究生导师队伍及我校研究生规模等基本情况学院有关答辩组织情况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按要求召开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及时将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推荐申报学位授权点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情况

一是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开发布《新疆农业大学国际学生管理规定》《新疆农业大学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及入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教学楼公共区域的展示窗口悬挂、张贴留学生管理各类规定,每年不定期进行版面更新和维护。同时,每学期开展入学、日常管理、假期等各类教育宣讲教育会,组织留学生、管理人员、教师共同学习留学生管理规定。

二是合作办学项目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学院坚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信息公开制。项目基本信息在教育部涉外信息监管网、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上均有详细描述;项目信息变更在教育部涉外信息监管网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上均长期公开

三是项目招生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每年在学校、学院网站均有公布。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招生简章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是项目收费信息通过《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招生简章》公开渠道向学生和社会公开,外方大学学费标准每年在大学官网上也有专门版面进行公示

五是每年定期开展针对项目管理人员、教师队伍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培训及宣讲。在新生教育中,学校独立设置项目教育、专业教育和学科教育讲座日常班会中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信息专题宣讲。

六是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每年向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提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办学信息、项目管理、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质量监控、财务状况、社会评价等。报告提交后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按时参加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变更,变更结果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

10.其他

    (1)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我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牵头,对涉及火灾、地震、大风、雨雪等8个方面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完善,通过日常学习在师生中传达教育二是不断加强预警信息宣传公布。结合本校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自然灾害防范和救助知识教育,坚持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相结合,按照一校区一方案、一楼一方案要求,加强训练演练力度,同时通过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向师生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能力。三是严肃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追责问责,事故调查和责任处理情况向师生职工、社会大众公布,倒逼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无重大事件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本学年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2025学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信息公开实现内外网分离,定制化服务

    校在校园网主页设立了信息公开网专用链接新疆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用于发布相关信息目前,已实现必须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在公众网发布,面向校内师生公开的信息在内部网公布并启用校内智慧OA平台,实现个性化的信息定制和信息定向推送。

    2.努力拓宽渠道,实现信息公开多途径

    学校以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通过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方法的同时,以便于知情、方便办事、利于监督为服务原则,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年鉴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号等新媒体,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

    (二)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4-2025年,我校在推进高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水平不均衡;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结合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学校和部门两级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二级部门网站的建设管理,及时更新维护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信息滞后公开。三是创新思维方式,将教学管理及师生需求与信息公开有机结合,以适当的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服务学校教学管理及师生需求,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新疆农业大学

                                  20251030